我亲爱的法医小姐_第281页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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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时往家里寄钱,在农村孝顺父母就是最大的美德。

    朱勇打算等孩子生下来再看看是不是他的,如果不是就离婚。

    等到孩子生下来,男娃娃软乎乎地抱住了他的手指头的时候,看着虚弱躺在床上的女人,朱勇突然就舍不得离了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的他坚信,一切都会好的,日子会好的,女人也会好好回到正轨上来,他们一家三口和和美美。

    可是好景不长,江山易改本性难移,女人养好了身体就又出去花天酒地,只有没钱的时候才会跑回家,见识了城市的灯红酒绿之后,她愈发看不上朱勇这样老实懦弱又没钱的男人。

    她傍的那些大款,随手开一瓶酒的价钱,都够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了。

    郭晓光的童年里常常被爸爸背在背上,和他一起去卖肉。

    朱勇忙不过来的时候,他就一个人在地上爬,也不知道能不能吃,捡起碎骨头生猪肉就塞进嘴里。

    “诶,小孩子不能吃生的,你怎么给他吃这个啊?!”

    一次偶然的机会,郭月珍来菜市场买菜,从他手里拍掉了生肉,还拍着他的背,把嘴里的也抠了出来。

    命运又让两个年轻人再一次相逢了。

    爱意并未消磨多少。

    朱勇对家庭的责任感是真的,他把对郭月珍的爱深深压抑在了心底。

    可是殊不知,越是压抑的东西,爆发出来的威力越是惊人的。

    他们还是做了,各自背叛了家庭,互相撕咬着对方,在背德的快感中永久地沉沦了下去。

    在郭晓光的童年里,他的母亲对他非打即骂,并没有因为他的出生而回归家庭,反而觉得他是个累赘,耽误了她和那些男人花天酒地,因为生过孩子的女人就不值钱了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是哪一次,或者是很多次,郭晓光在外面叫她妈妈,女人一耳光就扇了过来,把他打出了鼻血。

    “别叫我妈,我没你这样的儿子,你和你爸一样没出息!”

    渐渐地,他就不再叫了。

    有时候朱勇去卖肉,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,女人就会带各式各样的男人回来,让他守在门口,替他们看门。

    小小的孩子就赤着脚,衣衫褴褛,蹲在破旧的木板房门口,睁大了眼睛瞅着来往的行人。

    日子久了,有好事的邻居见着他出来,就咧开黄板牙笑:“哟,又开张啦。”

    郭晓光听不懂,等他再大一点能听懂了,却希望自己永远也不要懂。

    有时候女人得的钱多,心情好了,会给几毛钱让他去买泡泡糖吃。

    更多的时候是把她在别的男人那受的气,受的折磨,一股脑撒在他身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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