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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1节 (第1/3页)
砰! 他再一次扣动了扳机。这一次,他的目标仍然是秦洛的脑袋。 他喜欢血花四溅的感觉。正如他小时候经常和伙伴玩的游戏。 可是,一枪过后,那个脸色挣拧的男人竟然没有倒下,而且,他仍然保持着向向奔跑的姿势。 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。明明刚才是对准他的脑袋开的枪,他是怎么躲开的? 离说过:会挨揍,才能学会揍人。 秦洛从一开始的三十秒倒地不起到后面的坚持十几分钟,半个钟头,不仅仅是和离硬拼,更多的时候,两人一直处于缠斗的状态 离的速度又快又狠,他都能应付的来。这名枪手的速度和离相比较,实在是太慢了些。归根到底,还是境界上的差距。 他从离的身上学会的几种步伐救了他一命,只是微微的错开了一步,便躲开了这颗夺命的子弹。 枪手脸上的笑容消失了,再一次对准秦洛的胸口扣动了扳机。 枪声响了。却传来枪手自己的哀嚎。 秦洛手里的两根银针,被他插进了枪手的眼睛。暴力、直接、长针直穿而入,只留下一小截针尾在外面。 像极了扎针起手式的‘深*喉法’,专治重疾病患者所用。 (ps:老柳自己打脸,更新的实在是太晚了。拱手道歉。) 第254章、凶手是谁? 第254章、凶手是谁? 冷洌的寒风、腥红的血液、污浊的空气、奔跑的人群、划破长街的尖叫还有那躺在地上没来得及和这个世界道别的尸体。 混乱是这个黄昏的主旋律,这是一个恶意的谋杀现场。 针乃凶器,用之可活命,也可以杀人。 秦洛把手里的两根银针扎进了这名歹徒的眼睛后,任凭他在哪儿嘶叫悲吼,他冲上前去,一个‘大劈手’折断他的胳膊,然后在他手里的那把黑色柯尔特m1911落地前接了过去,在他的两条腿上分别开了一枪,然后快步朝着厉倾城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。 “疯婆娘。这个疯婆娘。”秦洛在心里狠狠地骂着。 他们明明就是来杀自己的,只要她听话,安静的趴在车里,就不会有什么危险。 她跳出来干什么?跳出来干什么? 秦洛一脸挣拧,任何时候都表现的微羞和善的面孔严重扭曲,身上的长袍沾染着血迹,手持枪械,仿若杀神降世。 因为这边的枪击案已经惊动了堵车长龙里的司机,无数的人弃下自己的爱车逃命。于是,马路中间,到处可见捂着脑袋奔跑的人流。 秦洛见到了厉倾城,也见到了那个一直跟在后面的黑衣枪手。 同样是个金发蓝眼的外国人,这让秦洛更加坚定了要让中医风靡美国的决心。 秦洛身手敏捷的跟了上去,这种潜行式的步伐也是跟着离学会的。脚尖着地,以小碎步的形式快速的行走,速度奇快,可是踩在地上却没有什么声音。 厉倾城撅着屁股狂奔,脚上的高跟鞋也不知道落到哪儿去了,白嫩嫩的小脚踩在地板上。 一边跑,还一边大叫着非礼这女人,逃命都跑的这么风骚迷人。 不过更让秦洛叹服的是,即便在被人持枪追杀的时候,她还能够保持着相应的智慧。 华夏人都有着爱热闹的习惯。但是,更多的时候,他们对和自己不相干的人都表现的非常冷漠不近人情。 他们信奉‘事不关已,高高挂起’的行事准则,把‘各人自扫门前雪,莫管他人瓦上霜’当做金玉良言,只要是和自己没有关系的人或者事,他们就完全可以当做一场闹剧来欣赏。 厉倾城喊的是‘非礼’,所以路边那些不明真相的过路客可能会围过来看看热闹。只要有人来看热闹,就能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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